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七条规定,我局现依法对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31日依职权办理类的责令变更0户、停业整顿0户、取消经营资格0户、撤销0户、撤回0户、注销0户、收回46户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附件:依职权办理类公示名单
海口市烟草专卖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