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受理不服处分的申诉;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组纪检组。负责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898-6580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