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涉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的有关规定。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海口、三亚除外。
海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亚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四、办理方式
1.线下:
序号 | 单位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业务办理窗口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海口市烟草专卖局 | 海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民生审批服务烟草专卖局窗口 |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负一层 | 0898-68522117 | |
2 | 文昌市烟草专卖局 | 文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 | 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9号 | 0898-63385825 | |
3 | 临高县烟草专卖局 | 临高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 | 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8号 | 0898-28284090 | |
4 | 澄迈县烟草专卖局 |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烟草专卖局窗口 | 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0898-32116153 | |
5 | 定安县烟草专卖局 | 定安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烟草窗口 | 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丽景酒店对面) | 0898-63831519 | |
6 | 三亚市烟草专卖局 | 海南省三亚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烟草审批办 |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二楼 | 0898-38860912 | |
7 | 乐东县烟草专卖局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北新区发展大道东路1号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 | 0898-85596696 | |
8 | 陵水县烟草专卖局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南干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898-38321619 | |
9 | 保亭县烟草专卖局 |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 |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0898-38660700 | |
10 | 五指山市烟草专卖局 | 海南省五指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 | 海南省五指山市通什镇正义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898-86627829;17776989432 | |
11 | 琼海市烟草专卖局 | 琼海市烟草专卖局 | 琼海市嘉积镇万泉河路烟草专卖局 | 0898-62926317 | |
12 | 万宁市烟草专卖局 | 海南省万宁市烟草专卖局 | 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光明南街114号 | 0898-62131838 | |
13 | 屯昌县烟草专卖局 | 屯昌县烟草专卖局 |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二路136号 | 0898-67819165 | |
14 | 琼中县烟草专卖局 | 琼中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 | 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 0898-86232918 | |
15 | 儋州市烟草专卖局 | 儋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 |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栋儋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号 | 0898-23331640 | |
16 | 东方市烟草专卖局 | 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烟草窗口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府路13号市委一号楼政务大厅 | 0898-25537889 | |
17 | 昌江县烟草专卖局 | 昌江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58号政府服务中心 | 0898-26624283 | |
18 | 白沙县烟草专卖局 | 白沙县烟草专卖局 |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叉南路79号二楼办证厅 | 0898-27722895 | 由于白沙县政务中心正在装修,业务办理暂在白沙县局。 |
2.线上:https://hi.tobacco.gov.cn/main/,“办事服务”--“行政许可”。
五、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批准,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十三条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办理。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七条 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国烟专[2017]74号)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其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 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
六、受理机构
由申请人所在辖区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
七、决定机构
同受理机构
八、数量限制
“一店一证”,同时需要符合以及公布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
九、申请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禁止性要求
下列情形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2.未成年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零售业态属于“娱乐服务类”的企业或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情形的除外)或者个体工商户,及其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
4.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5.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6.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7.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8.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9.经营地址在中、小学校内部及周围;
10.利用自动售货机(柜)销售烟草制品的;
11.利用信息网络渠道销售烟草专卖品的;
12.党政机关内部;
13.同一经营地址已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十一、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现场申请时由受理机构录入,网上申请时自行在线填报)
2.工商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复印件1份,网上申请时上传纸质版照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二)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现场申请时由受理机构录入,网上申请时自行在线填报)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变更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
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复印件1份,网上申请时上传纸质版照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1)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
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而申请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2)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改变经营地址而申请变更的,提交相关拆迁安置证明;
(3)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化持证人而申请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家庭经营成员的工商备案登记。以上材料原件在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十二、申请接收
由申请人所在辖区烟草专卖局接收。
(https://hi.tobacco.gov.cn/main/,“办事服务”--“行政许可”)。
十三、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送达
十四、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4个工作日)。
十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六、结果送达
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一并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参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专[2017]74号)。
十八、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信函咨询、电话咨询(省政府12345服务热线)、网站查阅(https://hi.tobacco.gov.cn/main/)。
十九、监督投诉举报渠道
电话监督投诉(省政府12345服务热线)、信函监督投诉渠道见海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https://hi.tobacco.gov.cn/main/)
附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指南